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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湛江市绿色石化、先进材料、智能家电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3:43:04 发布部门: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提升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构建良好产业生态,现组织开展2024年湛江市绿色石化、先进材料、智能家电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产业链“链主”企业是指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生态构建有重大影响力,有能力且有意愿对增强我市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健全和壮大产业体系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属地原则:依法在湛江市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二)规模实力: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

  (三)领军地位:企业(或企业的母公司)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行业领导地位,属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国家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大型骨干企业或其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的企业。

  (四)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或企业的母公司旗下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支撑,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国家级、省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的优先考虑。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及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优先考虑。

  (五)持续经营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盈利能力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品质量精良,管理模式创新、具有品牌核心竞争力;企业产品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

  (六)产业带动能力:产业链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能力突出,在所属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0家,在市内配套的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企业达到10家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七)其他要求:企业政治可靠、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企业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环境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应包括:

  (一)湛江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请书;

  (二)产业链培育发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绘制产业链图谱,梳理产业链供应链长板短板。协助产业集群主管部门梳理产业链并绘制产业链图谱,系统分析产业链供应链断点、堵点、痛点,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招商重点、攻关清单。

  2.牵头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难题。围绕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切实解决关键原材料、核心零部件、高端装备、先进工艺等受制于人的问题。

  3.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会同行业协会等开展产业链对接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在信息联通、产能对接、品牌共建、知识产权和销售渠道共享等方面开展协作,带头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新技术、新场景应用,构建以大带小、以小促大、以优助强的融通发展格局。

  4.深化产业链国际合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产业、科技、金融、人才等领域加强投资贸易合作,提升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5.其他主动承担的产业链培育发展任务。

  (三)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五)申报产业链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佐证说明材料;

  (六)最近三个年度的研发费用说明材料、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说明材料;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目录;领军人才名单,引进培育省级以上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等证明材料;参与或主导国际/国家标准目录;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及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证明材料。

  (七)质量荣誉、品牌荣誉、管理荣誉、企业能耗水平等证明材料;

  (八)上一年度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发票等佐证材料;

  (九)在“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十)有助于佐证“链主”企业评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十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及动态管理

  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经各县(市、区)推荐、专家评审、“链长”审定后公示发布遴选结果,“链主”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获得湛江市绿色石化、先进材料、智能家电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的企业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市工信局提交上年度发展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企业自身持续发展、自主创新、市场影响力、带动产业链发展等有关情况。一年未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由市工信局发出内部提醒,并纳入观察名单;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取消其湛江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从“链主”企业库中移除,不再享受有关支持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链主”企业认定推荐工作,认真做好申报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本辖区企业积极参与“链主”企业申报,对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努力做到“应报尽报”。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填报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出具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书,不进入评审环节。

  (三)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市工信局。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9日

  (智能家电产业集群联系人:邓巍,3338364;绿色石化、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联系人:刘志胜,3338364)

附件下载
1:湛江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2:XX集群XX产业链培育发展方案(提纲).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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