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指南〔2024〕12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纳入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入库)的各类载体,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
二、申报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重点评价各类载体在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与流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载体企业通过“中国上海”(https://www.shanghai.gov.cn/)门户网站,搜索“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点击“立即办理”--“法人登录”,使用企业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绩效系统”菜单进入填报页面。
2.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并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9月27日16:00。
4.2024年10月16日16:00前,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相关材料审核意见。
5.市科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绩效评价结果。
四、评价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价方式。
五、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其中:评价为A等(优秀)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补贴;评价为B等(优良)的,给予不超过A等50%的补贴。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六、结果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支持载体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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