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推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武科规〔202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人工智能创新专项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及验收方式
2022年度立项的人工智能创新专项项目(附件1)。人工智能创新专项项目采取结题验收方式。
二、责任分工
市科创局科技监督处室负责统筹组织本次项目验收工作,高新二处负责项目验收材料受理工作,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负责项目验收评审等具体工作。
三、验收主要流程
(一)提交验收申请
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3个月内通过系统线上提交验收申请。
申请提交方法:登录武汉市科技创新局网站(http://kjj.wuhan.gov.cn),在“服务事项”栏目下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项目验收管理”板块,选择“验收期待验收项目”,在线填写验收项目信息,上传《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及附件分别扫描成PDF格式,按照材料目录对应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在线提交至项目承担单位。验收材料编制参考附件2。
(二)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审核项目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至市科创局。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验收申请审查受理
市科创局高新处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并进入验收评审环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修改补正后重新提交。
(四)提交纸质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将通过形式审查并受理的项目验收纸质材料(附件3)提交至项目中心,包括:
(1)《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从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项目验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五份):
①《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② 相关附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对纸质验收材料与网上材料一致性负责。
(五)验收评审
由项目中心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验收项目进行评审,一般在受理后1-2个月内开展,具体验收时间应提前通过邮件、短信、电话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确保邮箱、电话无误。
(六)结果反馈
验收结果在线反馈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验收的,可在线打印验收证书。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收到项目验收结果告知单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60日内重新提交相关验收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按时组织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实施期需延长的,应当在项目任务书实施期满前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4),按规定程序办理。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终止手续。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决算工作。财政资金支持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湖北省注协备案且含有防伪编号和防伪二维码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5)
(三)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按验收结果不通过处理,收回项目结余资金,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处理。
(四)负责项目验收相关任务的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严格履职尽责,严守工作纪律,加强指导督促。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验收综合咨询(科技监督处):65692135
(二)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咨询(高新二处):65692130
(三)技术支持咨询(项目中心):85870766
(四)纸质验收材料寄送地址(项目中心):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9楼1904室,邮编:430033,联系电话:85870766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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