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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45:01 发布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分产业领域开展统一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文件要求,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启动了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我省组织参加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省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情况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提出采取备案和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同时部署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前期专利产品备案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截至2024年8月25日,全省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单位3575家,备案专利产品10744项,涉及专利59569件,备案产品上年度销售额11821.95亿元,年度出口额2364.18亿元。2023年,全省280家单位的415项产品入选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名单,产品认定数量居全国第一位,相关产品2022年产值1035.86亿元,年度出口额218.89亿元。

  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程序

  (一)备案申报

  未备案产品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9月30日之前在试点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完成产品首次备案。已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9月30日之前将备案信息更新至2023年度。

  鼓励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二)备案审核

  试点平台对标核心专利数量、知识产权累计投入占比、年度销售收入等指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平台审核工作截止时间9月30日,逾期未完成备案或未进行信息更新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备案成功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试点平台主动进行认定评价,无需另行申请。

  (三)产品初筛

  以团体标准《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为基础,对备案产品进行初筛。初筛通过的产品,须进一步补充产品有关专利保护强度、专利价值贡献、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等信息(试点平台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另行通知),进入分产业认定环节。

  (四)分产业认定

  组织各产业领域专家,分产业对初筛通过的备案产品进行评价,根据专家推荐结果形成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

  (五)公示、公布及证书发放

  对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品,认定为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并在试点平台上进行公布。相关单位可登录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

  三、工作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将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作为各地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重要考量。各地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和备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扩大宣传,层层发动,靠前服务,重点围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指导帮助挑选出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的专利产品,于9月30日前实现“应备尽备、需认就认”,推动全省符合条件的单位更多的产品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请全省相关单位认真参阅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附件1)和产品备案常见问题汇编(附件2)相关要求,规范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填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及享受其他各项政策的资格。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备案常见问题汇编.pdf(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操作指南.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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