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科研平台体系,提高我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水平,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2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惠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jjcxy@hui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学技术局1111室(邮编516003)。
三、电话: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0752-2808736。
特此公告。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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