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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8:18:35 发布部门:佛山市科技局 收藏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4〕1096号)文件要求,请各区局、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7:00。申报单位的财务管理员及单位管理员需要在9月26日17:00前审核提交。为避免网络拥挤造成延时,请各单位管理员务必提前审核提交。

  各区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00;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7:00。

  二、有关要求

  (一)符合申报通知(附件1)、申报指引(附件2)、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附件3)等文件要求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需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才能进入申报入口。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请各区局、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强化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并择优推荐。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推荐)。

  (三)申报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登录网上咨询知识库进行查询和交流:http://www.gdetrc.net(见下图)

知识库图片1.png

  (四)企业、科研院所、医院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不再受理申报;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

  (五)填报信息时,统一使用工程中心名称作为项目名称,工程中心名称应为“广东省+技术领域+(单位简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按照规范命名的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申报系统填写的数据须与附件材料中的相关数据一致。

  (六)科技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事项,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三、联系方式

  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20-83163338

  省工程中心业务咨询:肖老师,020-83163397

  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

  电子邮箱:skjt_gcjszx@gd.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0757-83997298、81232093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2340845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0757-86399259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0757-22830349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0757-87755924

  申报交流QQ群:257401145(5群)、185494380(6群),已加入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评估交流1-4群的请勿重复入群。

  四、监督管理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83380510,邮箱:kjjmamn@fskjj.foshan.gov.cn。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penglaike)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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