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义区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顺科发〔2022〕1号),现开展顺义区科技政策相关支持项目征集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研发机构
申报主体应为2021年新引进或新获批科技部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申报主体为2021年新获批或新引进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科委认定的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申报主体应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且2021年1-11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超过20%。
4.技术市场
申报主体应为技术交易中的技术卖方,且2021年在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成交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含)以上且实现同比增长。
5.科学技术奖
申报主体应在2021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或获得北京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并形成一定区域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就业、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对申报新引进研发机构项目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查看是否在顺义区内有实际办公场所和人员。如没有,则不予支持。
三、支持标准
1.研发机构
对新引进或新获批的国家级资质给予1000万元,对新引进或新获批的市级资质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上述资金支持,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首次认定或新引进且在有效期的市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且同比增速超过20%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80万元资金支持。上述资金支持,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技术市场
技术成交额累计5000万元(含)以上至1亿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累计1亿元(含)以上至5亿元以下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累计5亿元(含)以上至10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累计10亿元(含)以上,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上述资金支持,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5.科学技术奖
对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获得北京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奖励。
本通知内的所有项目,均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1.《科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扫描);
4.单位简介(word格式),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科研情况、人员情况、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等,不超过500字。
5.针对不同类别项目申报单位还应提交:
①科学技术奖/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申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项目的单位,提供近两年1-11月主营业务收入相关月度统计报表(F203企业财务状况1-11月月报表,统计平台https://lwzb.tjj.beijing.gov.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程序和其他要求
1.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与所在属地对接,将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全称+申报类型”命名)发送至属地邮箱,通过初审后,由各属地统一报送。
2.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须于2月15日前向属地发送整套申报材料。
3.注意事项
区科委对本年度申报通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顺义区科委
2022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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