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建筑和构筑物业主: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投资者首次申请补助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顺德区光伏奖补申报项目申报书》(在扶持通平台申报,区级审核通过后下载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二)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备案证或项目备案复函)(一式一份);
(三)供电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发电量确认单(地方补贴电量确认)》(一式一份);
(五)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款账户资料,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材料真实性声明(一式一份)。
项目投资者再次申请补助资金只需提交《顺德区光伏奖补申报项目申报书》(在扶持通申报,区级审核通过后下载申报书,需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式一份)、经供电部门和投资者双方确定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发电量确认单(地方补贴电量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对公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款账户资料,银行存折首页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诚信申报
申请奖励或补助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符合《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申报条件,保证申请资料真实、齐全,否则要承担相关违规责任。
三、平台申请和材料提交
(一)平台申请。
2020年度已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和企业)申报2023年度奖补资金需通过佛山扶持通(佛山市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项目业主在平台申请,待区级审核通过后,到现场或以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2020年并网项目,按照文件规定需以“一年度一申报”原则逐年提出申报,因此2023年度的电量补助请于本年度提出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
(二)材料提交。
2020年度已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和企业),在佛山扶持通申报,通过区级审核后,请于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以现场提交或以邮寄方式将相关资料提交到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光伏补贴申报专窗)。
邮寄地址: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西门内(光伏补贴申报专窗),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929183515。
申报注意事项:
(1)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请尽快到项目所属镇街供电部门提取《分布式光伏用户发电量确认单(地方补贴电量确认)》,确认电量后连同其它所需的申报纸质资料,在申报期内提交到我局受理窗口;
(2)2020年度已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和企业)需在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请相关项目单位及个人在平台流程区级审核同意后,打印纸质资料一式一份交至我局受理窗口(注:扶持通平台24小时都可以申报,申报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于工作日8:30—17:30时拨打扶持通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进行咨询);
(3)个人收款账户资料提供银行卡复印件,请务必同时提供银行卡开户行证明。为保证奖补资金能及时和顺利发放到户,请尽量提供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银行的顺德本地收款账户(为避免影响奖补资金批量拨付,请勿提供农业银行以4011开头的账户)。如因申请人提供银行账户问题导致奖补资金不能发放的,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
光伏奖补咨询电话:22835685,联系人:吴先生、何先生。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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