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局、财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惠民工程工作,繁荣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推动全市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繁荣兴盛。现就2024年度盐城市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依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3〕123号)、《盐城市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盐财规〔2020〕2号)和《盐城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3〕245号)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组织盐城市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申报。
二、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经辖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后,集中向市文广旅局申报;市直各有关单位,可直接向市文广旅局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4年度《盐城市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项目申报书》,同时将纸质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及电子档报送至市文广旅局财务处,县(市、区)申报项目由辖区文旅部门统一报送。
三、盐城市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项目包括:1.列入文化部门年度重点计划的新创舞台艺术剧目;2.对传统剧目进行加工修改的,且其中新创作内容占二分之一以上的;3.市级及以上的年度或跨年度重点剧目;4.获得国家、省级奖项和列入重点投入剧目的;5.优秀剧本创作;6.参加调演、展演、巡演和承办国家及省级优秀剧目、赛事或演出;7.特别重大题材剧目和特别优秀剧目(冲刺国家最高奖项或国际奖项)的调研采风和研讨活动。
四、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过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市文广旅局财务处张瑜
联系电话:0515-86664401
电子邮箱:824357571@qq.com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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