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改革的方式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达效,为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加强经验交流、促进互学互鉴,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浙江、安徽、湖北、四川等4省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加大投资领域制度规范“立改废”力度,持续完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为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提供制度保障。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评估、标准地等改革举措,不断巩固和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与部门审批系统的互联共享,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持续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
二、着力强化要素服务保障,助力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增进部门间协同、强化投资项目要素保障,促进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借鉴和总结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有益经验,通过部门集中联合办公、审批手续并联办理、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等,持续提升项目建设便利化水平。研究建立与金融机构的投融资信息对接机制,为重点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助力项目实时监管和精准调度。
三、着力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形成更多有效投资。
加强项目审核把关,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建设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资金筹措等情况,确保项目准入依法合规。将用地、环保、用能、安全等要求落实到项目决策中,防范“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和违规项目上马。强化项目监管,研究对投资项目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监管重点和免责情形,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推动抓紧形成精准有效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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