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及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及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6:31:21 发布部门: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收藏

  琼知函〔2024〕68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及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通知》),我局将开展相关备案及续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点备案

  (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

  1.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单位需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单位不参与服务网点备案,现我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备案单位为三亚中央商务区、东北石油大学三亚海洋油气研究院。

  2.备案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附件1)

  2.相关工作制度。

  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https://ggfw.cnipa.gov.cn/gl/)进行备案申请。

  (二)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

  1.备案主体

  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均可以申报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2.备案条件

  申报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独立法人单位,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5名及以上专职人员和若干兼职人员。团队人员应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掌握知识产权基础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能力。

  (2)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针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一个或多个知识产权类别开展线上或线下服务的能力,能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有成功案例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3)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应当具有自建、购买或租用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检索分析工具等。

  3.备案材料

  1.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附件2);

  2.相关工作制度。

  二、网点续期

  (一)申请续期单位

  申请续期的单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备案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我省符合条件的单位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二)提交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续期表(附件3);

  2.相关工作制度;

  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https://ggfw.cnipa.gov.cn/gl/)进行续期申请。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编写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省级和地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骨干节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不参与服务网点备案及续期。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含盖章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汇总后,于2024年9月6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纸质版材料可通过文件交换或邮寄(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8号省知识产权局运用服务处402办公室,65883295)等方式报送,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yfc_hnipa@hainan.gov.cn)报送。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zip(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