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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5:53:57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7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提交更名材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流程

  分为园区受理推荐(园区系统申报、线下材料报送)和国网填报两部分:

  (一)园区系统申报

  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汇总表填写上传,附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内容与提交光盘一致),合并成一个PDF,以企业全称命名,9月20日前完成。

  提交完成后,会生成二维码,二维码可用于窗口扫码登记。务必将打印的二维码装订至纸质申请书的最后一页中。

  (二)线下材料报送

  企业按照《省通知》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A4纸双面印制,绿色皮纹纸封面,书脊处请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一式两份,园区系统打印的二维码索引页放最后一页);以及申报材料数据光盘(一式一份),递交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9月20日前完成。

  注: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省通知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

  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一并送至窗口。

  (三)“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线上申报

  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国网系统填报,请于9月20日前完成。

  三、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23、6706801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27、66681681

  园区商务局:66680932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65241083

  苏州市科技局:65233682

  园区系统支持:400 8696 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附件2-4】.doc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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