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烟政发〔2021〕9号)《烟台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烟市监字〔2024〕127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市推荐、第三方审计、有关部门审查、市财政局合规性审查等程序,2023年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事项中,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1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9月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电话:0535-6692319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1号楼320室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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