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县专项资金项目任务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后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助项目
1.申报对象:阳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2023年1月1日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以其拥有的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金融机构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如有其他抵质押物共同担保的,只对知识产权质押担保部分进行补助。
(二)专利保险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利用自主专利购买保期一年或以上专利保险产品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按期付息还贷,没有发生过不良信用记录。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同一项目未在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银行贷款贴息等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项目
1.阳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出质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或出质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或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复印件;
6.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
7.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凭证复印件;
8.支付利息清单及凭证复印件(加盖金融机构业务公章);
9.金融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金融机构业务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二)专利保险补助项目
1.专利保险补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保险保费发票、保险单、合同复印件;
4.投保专利证书及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四、有关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资料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对受理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将于阳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补助资金的发放。公示期满后,根据后补助资金额度和项目在补助时间区间内产生的利息等情况,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后补助资金拨付账号为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银行账号(详见附件1、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建明,电话:0662-3418408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市市场监管局(406室)知识产权知促进科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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