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办发〔2022〕2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审核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办发〔2022〕20号)等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场考察、评审论证和市科技局研究,现将2022年度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培育)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拾见李长有
联系电话:2020989;13934149450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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