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各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和省两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现将江苏省科协“科普江苏”行动计划(科普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及申报条件
(一)县级科技馆建设扶持项目
项目内容:以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均衡发展为目标,以鼓励引领县级科技馆建设为重点,择优遴选支持3个尚未建设科技馆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具有自然、科技、产业、学科等特色的科技馆,推进县级科技馆建设。每个科技馆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仅用于支持场馆展陈建设,不得用于场馆基本建设。
申报条件:(1)在建县(市、区)科技馆申报,并经各设区市科协审核推荐。(2)科技馆已立项且土建已完成或已有建筑改造完毕,正在开展展陈建设(已获省科协展陈建设支持或2024年8月前已建成开放的科技馆不在申报范围内)。(3)科技馆隶属科协,有机构有编制,且规划常设展厅面积达到1000m2以上。(4)科技馆须在2025年9月10日前面向公众常态化免费开放。
(二)专业科普场馆免费开放支持项目
项目内容:为挖掘高新技术科普设施服务潜力,丰富公益科技文化服务供给,助力新质生产力创新馆建设,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资助10个左右具有地域、产业、学科特色的专业科普场馆,支持其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开展科普服务,在2025、2026年两个年度面向公众常态化或定期免费开放,开展科普研学活动,吸引更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走进科普场馆,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助力科技强省建设。项目实施期为2年,每个场馆资助总额为20万元。
申报条件:(1)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地方机构部门、社会组织建设运行的专业科普场馆申报,并经相应设区市科协或省级学会、各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审核推荐。(2)专业科普场馆需建有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的常设展厅,具有新质生产力特色的场馆优先支持。(3)不收费类专业科普场馆年度免费开放时间应不少于120天,其中寒暑假开放天数应不少于30天;收费类专业科普场馆年度免费开放时间应不少于60天,其中寒暑假开放天数应不少于30天,周末开放天数不少于20天。(4)专业科普场馆须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暨省科普宣传周期间,面向公众免费开放。(5)专业科普场馆须在免费开放期间面向公众提供展览讲解、互动体验等免费展教服务,以及卫生、参观指引等免费基本公共服务。(6)专业科普场馆须将免费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参观指南、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提前至少1个月面向社会公告。
(三)老年科技大学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为提高老年人适应现代科技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资助10家新成立的老年科技大学,支持他们利用科技馆、老年大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等公益平台,运用现有教育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以提升老年群体科学素质为目标的继续教育,打造有特色、有活力、有影响的老年科技大学。项目实施期为1年,每家资助额度为3万元。
申报条件:(1)本年度新成立或计划在11月30日前成立老年科技大学的组织依托单位申报。(2)具备适合“老年科技大学”教学的场地,并具有科普展教相关设施设备。(3)有相应规模的专兼职授课教师队伍,并有一支科技志愿者队伍。(4)有教学计划和课程教材方案,每年办班不少于4个班次。(5)有专人负责教育管理,做到挂牌服务;有科普教育、开放服务、安全管理、应急保障等制度;有经费保障,教学秩序规范有序。
二、组织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各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立足本辖区(本领域)范围,做好宣传发动。
(二)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主体自主申报,申报县级科技馆建设扶持项目,须经设区市科协审核推荐,且设区市科协推荐的数量不超过2个;申报专业科普场馆免费开放支持项目,须获得所在归口单位审核推荐,其中设区市科协推荐本辖区的场馆数量不超过2个,各省级学会推荐本领域的场馆数量不超过1个,各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推荐本单位的场馆数量不超过1个。申报老年科技大学建设项目,须经所在地设区市科协审核推荐,且设区市科协推荐的本辖区数量不超过2个。
(三)评审立项
省科协将分类组织评审,入选项目经会议研究、社会公示、发文确认、签订协议等环节完成立项。
(四)核拨经费
老年科技大学建设项目、县级科技馆建设扶持项目立项后,省科协即拨付全部经费至项目承担单位;专业科普场馆免费开放支持项目立项后,省科协即提前拨付2025-2026年合计补助资金的70%,2025年科普场馆免费开放中期检查通过,再拨付剩余补助经费。
(五)项目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须按照协议书约定推进项目实施,实施期内省科协将组织中期评估,项目到期后省科协将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须按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
三、申报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省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有关项目的。
2.申报主体按申报书内容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科普江苏计划划项目申报平台(登录入口:http://kxsb.jskx.org.cn)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盖章版《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8:00,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18:00,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需盖章)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寄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青 吴科明
联系电话:025-83625067,83625062
报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26室
邮编:210024
附件:
1.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科普江苏”计划
(县级科技馆建设扶持)项目申报书
2.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科普江苏”计划
(专业科普场馆免费开放支持)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江苏省科协“科普江苏”计划
(老年科技大学建设)项目申报书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8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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