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宁波市参与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以及对口地区合作考评奖励资金的通知》要求,现对拟奖励的产业合作企业、消费帮扶企业和助力区域合作的商(协)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8月29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相关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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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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