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第二批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拟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选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若干名。选聘对象主要从市直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人员中选聘。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性强,办事客观公正,工作认真负责;
(二)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和知识积累,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或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咨询工作;
(三)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能够安排一定的时间参加监督员工作;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主要职责
淮南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以兼职义务形式履行对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建议、参谋等职责。主要任务是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带动和引导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监督知识产权守法情况,积极发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收集并报送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线索,并通过12315投诉举报;参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立法调研、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工作等,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他有利于提高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环境优化的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选聘方式
报名者需填写《淮南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所在单位(或所在校院系)盖章推荐的报名表原件1份和报名者的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个人自荐无需填写“推荐单位意见”一栏。
报名者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报名表的word版、PDF版(带章扫描件)证明材料PDF版发送至zscqbh123456@163.com电子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广泛动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参与,统一推荐市场监管系统外2-3名候选人。
(二)社会公示
根据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人员情况,经资格审查、集体商议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其中个人自荐在选聘公示前须获得本人单位同意),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向社会公告。
(三)颁发聘书
经公告后,由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颁发《淮南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聘书》。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解除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资格。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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