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深圳农场”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自行申报,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39家经营主体申报的农场(详见附件)为“深圳农场”创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投诉联系人:黄先生
投诉联系电话:0755-8812858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116办公室
邮编:518000
特此通告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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