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珠海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及《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4号)有关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珠府〔2021〕23号)要求,现就《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9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630室,联系电话:0756-2113210(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uohongju@zhuhai.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珠海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编制说明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2日
(联系人:骆宏炬,电话:0756-21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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