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专题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一)资助对象:
本市辖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省市产业扶持发展方向的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且在国家有关部门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的,质押融资贷款本息在2024年7月底前已结清。
(二)资助标准:
1.银行利息资助。根据企业申请,按照最高不超过单笔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资助,上限不超过9万元;
2.担保费资助。金融机构引进担保公司合作的质押融资贷款,给予融资企业贷款金额1%担保费资助(单笔担保费资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相关材料随贴息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资助资料:(一式二份)
1.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资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梅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
(2)银行贷款合同、还贷凭证及已付利息凭证复印件;
(3)质押合同;
(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附页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确认函》。
2.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费用资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梅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费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
(2)贷款担保合同、贷款担保费用票据复印;
(3)银行贷款借据;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题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被认定为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5万元。
(二)奖励材料(一式一份):
1.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
2.获奖项目的正式文件(如:下达文件)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专题三:广东专利奖奖励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二)奖励材料(一式一份):
1.国家、广东省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2.获奖项目的正式文件(如:下达文件)复印件;
3.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
4.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须注明具体开户网点)。
二、受理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按要求通过“粤财扶助”梅州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报《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企业首次登录需自行注册,并登录系统后可在“使用帮助”栏目查找新手使用指南。
申报材料在“粤财扶助”梅州平台初审通过后,需同时提供纸质件,并于2024年9月2日下班前报送至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知识产权促进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瑜凤,联系电话0753-2265369。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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