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 用“十四五”规划》等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智库作用, 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专家和技术人才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行 政保护效能。现公开征集珠海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以 下简称“技术调查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 律所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技术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农医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 历;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 10 年以上专利、 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相关技术领域(机 械、电学、通信、医药生物、化学、光电、材料等技术领域研发、 设计或生产)工作经验,熟知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具有较 高的专业技术理论研究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具有专利预审员、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 鉴定人资格或者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优先选聘。
三、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一)珠海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推荐表(见附 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四、评审及递选
(一)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择优遴选拟聘任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并进行公示确认。
(二)已入选全国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知识产权局 技术调查人才库的技术调查官,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准后,可直接入选。
(三)已入选珠海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维权援助专家库的 专家自动入选。
五、工作职责
技术调查官职责,按照《珠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 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和 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调查取证、询问、口头审理,为进行电子数据取 证提供技术支持;
(三)提出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
(四)协助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 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五)列席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的有关会议;
(六)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技术调查官对案件合议结果不具有表决权。 技术调查官列席知识产权案件办案人员有关会议的,提出的 意见应当记录,并由其签名。 技术调查官履行技术调查官职责、参与知识产权案件活动 的,有权获取相应的合理报酬。
六、有关要求
(一)技术调查官任期 3 年,以兼职形式参与案件相关工作。
(二)受聘专家应当积极完成交付的案件工作任务,自觉遵 守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
(三)申报人须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前将申请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2 份报送至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 权保护科。
联系人:蔡婉珑,电 话:0756-2622164
电子邮箱:zhsscjgjzscqbhk@zhuhai.gov.cn
地 址:珠海市人民东路 125 号工商大厦 1027 室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2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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