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和节水型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各市组织验收、推荐上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杭州水表有限公司等815家企业通过验收,17家企业不通过。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0571-87058126;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71-87053338。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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