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拟提名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8月22日—8月28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资监处 陈志伟 电话:0574-89292202
机关纪委 胡学超 电话:0574-89292180
传 真:0574-89292202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605室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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