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国资部门,有关中央在鄂企业,省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省“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国有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省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和12个新兴特色产业,以及优势传统产业、未来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2024年从国有企业中遴选培育50名创新型企业家,造就一批领军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遴选
(一)申报范围
1.遴选范围。中央在鄂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市、州、县所属国有企业的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中层管理人员及二级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可作为申报推荐对象。
2.遴选名额。每家中央在鄂和省属国有企业申报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各市州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湖北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守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具备较强的战略思维、管理创新和经营决策能力,在本行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或服务国家及地方重点工程项目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在企业治理规范,有较强创新能力,研发投入较大,科技人才密集度较高,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或属于省市支柱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主要业务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税务、系统性金融风险等事件。
2.专业性条件。申报推荐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条件。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应担任国有企业各级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一年及以上,或担任经营班子副职两年及以上,或担任重要岗位中层正职、高级管理人员3年及以上。
(2)所在企业条件。所在企业分为经营类企业和科技类企业。经营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进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名单或在同类企业中处于领军地位;②经济效益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③一般应设立研发机构,已建成研发平台或制定研发平台建设规划。科技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拥有相关部门或机构认定的科技类企业资质,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②拥有国家或湖北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核心技术和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成长型科技企业,应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已初步实现产业化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遴选程序
1.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有关个人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交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企业党委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逐级审核。中央在鄂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申报推荐材料直接报省政府国资委;市、州、县所属国有企业申报推荐材料经市州国资部门审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市州国资部门报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省政府国资委会同省委人才办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教育培训、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名单。
4.公示并确定入选名单。建议名单经报省委人才办审定同意后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的对象名单,并正式发文通知。
三、培养方式
对第二批入选的对象,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采取加强知识更新培训、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链接创新创业资源等方式进行培养,营造个人和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联系服务,在政策和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
(一)搭建专业提升平台。采取“下订单”定制课程、“菜单选学”等方式,围绕宏观形势、战略决策、市场营销、投融资、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需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对第二批入选对象开展不少于5天的学习培训。引导和鼓励对象参加EMBA等学历、学位教育和国内外高水平行业会议,参加在线行业名师精品课程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二)搭建交流沟通平台。聚焦企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布局、数字化管理等领域,组织开展赴名企考察活动2次、学员互访活动1次,学习借鉴标杆企业在发展战略、营销策略、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国际化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推荐10名优秀对象赴央企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挂职交流,开展“浸透式”学习,增长治企才干。
(三)搭建资源链接平台。组织对象参加产业链上下游洽谈会、产学研对接会、投融资对接会、人才招聘会、经贸交流活动等,助力对象及所在企业对接资源,集聚生产要素。
(四)搭建健康成长平台。定期召开对象企业家座谈会,听取对象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推荐对象参加省内重要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内外经济交流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首批对象申领“楚才卡”,协调解决医疗保健、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等有关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注重推荐重点优势产业企业重要管理岗位上的优秀人才,切实将政治素质良好、工作实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出来。
(二)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含推荐报告、人员汇总表、个人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等)于8月30日前报送省政府国资委,相关附件表格下载地址见省政府国资委官网。
联系人: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27-87237055;省政府国资委企领处027-87235309(兼传真)
电子邮箱:QLC719@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省政府大楼719室
邮编:430071
附件:1.创新型企业家对象申报推荐表
2.创新型企业家对象申报推荐汇总表
3.申报推荐材料清单
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