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延长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认定申报时间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1092号),现将我市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一、已准备好申报材料的企业于8月21日前提交,于8月30日前根据初评和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二、仍在准备申报材料的企业于8月30日前提交,仍需完善资料的企业可联系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退回补充后,于9月5日前再次提交供我局初评和预审,于9月12日前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惠阳区企业根据区局通知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
三、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延长至9月23日。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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