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工信资金〔2024〕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社会公示等环节,现下达2024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产业紧缺人才项目(第一批)资助计划(详见附件)。
请受资助单位在2024年8月23日前到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办理拨付手续,收到资助资金后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资助项目的经验总结,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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