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内各相关机构:
为深化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文化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首都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性,北京金融监管局、东城区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速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 推动金融支持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金融监管局
东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关于加速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
推动金融支持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文化金融政策,优化文化企业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更好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速推进“崇文争先”,全力做实“六字文章”,进一步支持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深层次融合,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打造在全国具有优势地位的文化金融发展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领,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突出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强政策支持,营造发展环境,释放发展活力,促进文化与金融资源集聚,为文化产业发展构建良好的文化金融生态。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慢及文化贸易出口环节风险防控手段缺乏等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政策服务体系,通过专业化金融服务,提升银企对接效率,构建有利于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模式创新,示范引领。推动金融科技支持优质文化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建设,为企业精准画像,培育一批专业文化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和中介机构,支持一批优质文化企业,推出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文化金融产品服务与合作模式。
坚持风险防范,统筹推进。加快文化要素流转,鼓励多方参与,规范金融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构建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形成文化与金融相互促进、互融互通、协调发展的一体化格局。
二、主要举措
(一)构建优质文化企业“白名单”管理体系
1.建立“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东城区根据企业综合贡献、经营规模、成长速度、发展潜力等,建立优质文化企业“白名单”,北京金融监管局将“白名单”向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保险机构推送。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保险机构也可择优将本机构服务的注册在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的文化企业推送纳入“白名单”评估备案。
2.优化“白名单”企业金融服务。北京金融监管局和东城区采取台账式管理方式,逐户跟踪优质文化企业金融服务进展。鼓励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优质文化企业金融服务机制,优化相关授信政策和业务流程。
3.加强“白名单”企业动态管理。东城区鼓励金融机构、科技龙头企业在示范区设立金融科技公司;支持金融科技公司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对优质文化企业经营及发展前景持续跟踪和评估,实时动态更新“白名单”。
(二)创新“白名单”企业投融资服务
4.探索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担保方式。鼓励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机构对接与东城区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优质文化企业开展“特定产品+绿色通道”融资担保业务合作,提升“银担合作”效率。
5.探索支持高成长文化企业的融资模式。鼓励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机构探索与文化产业基金、专业投资机构合作,选择具有高成长潜力、企业预期估值高、现金流预期较好的优质文化企业,优化融资模式,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6.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质效。鼓励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资产评估、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机构合作,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标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示范区内文化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将知识产权作为优质文化企业核心评价指标,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以及审批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信贷管理流程。
(三)提升“白名单”企业出口风险管理能力
7.支持文化企业降低出口风险。东城区加强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合作,鼓励优质文化企业采取出口信用保险方式降低海外业务风险,探索多种方式为文化贸易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8.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保障作用。鼓励北京辖内各中资保险机构针对优质文化企业开通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绿色投保通道”,定制差异化保险方案,满足文化企业海外买方额度需求,保障文化企业收汇安全。
9.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专属服务。针对优质文化企业首次投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鼓励北京辖内各中资保险机构对企业投保的保费、获取海外买方资信服务费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减免;同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缩短定损核赔时间。
10.提升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水平。鼓励北京辖内各中资保险机构为优质文化企业提供线上保险业务办理渠道和风险识别工具,推送国别、行业、海外交易对手等方面信息,提升企业风险识别防控能力。
11.搭建文化出口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服务中心,创新对优质文化企业“走出去”支持方式,提供文化出口政策咨询,鼓励示范区内文化金融专营组织机构为优质文化企业境外业务各环节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产品及服务。
(四)加大对入选“白名单”企业支持力度
12.支持文化企业快速成长。对于近三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平均增速20%以上的优质文化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近两年累计获得投资机构股权融资超过2000万元的,可申请获得融资总额1%的一次性奖励,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3.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数字文化建设水平、推出高品质文化内容、构筑文化消费新场景的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东城区对区域内符合支持方向的重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评审后总投资金额40%的资金支持。
14.支持文化企业开展债权融资。对成功获得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债权融资并得到北京市文化主管部门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的优质文化企业,东城区再给予20%的配套奖励,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5.支持金融机构扩大文化信贷规模。对东城区内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每年向区内优质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规模进行奖励,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业务规模1%的奖励,单家金融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6.强化风险补偿资金兜底作用。鼓励支持东城区内经营好、守信用的优质企业发展及融资,对于符合条件的文化科技、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相关的“文化+”融合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给予信用敞口部分的代偿比例不超过60%,最高代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东城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市区两级沟通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推进落实、协调督办、考核评价,统筹安排好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落地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二)加强金融服务
强化金融监管政策引领作用,督导北京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化文化金融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保险保障作用,支持文化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智库建设
引导高端智库、国际咨询机构参与文化金融政策咨询。加大国内外人才引进和使用力度,培育文化产业与金融领域复合型高端人才,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实施“文菁人才”计划,培养认定一批文化金融领军人才。
(四)加强舆论宣传
围绕加快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和节奏,制定分阶段、有步骤的推广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新媒体及广播电视、出版物等传统媒体,宣传金融支持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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