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项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四海油站、深圳市松湖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油石化第二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英石油联营有限公司加油站、深圳市特发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能加油站有限公司南站、深圳市聚能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侨香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侨城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油润德销售有限公司留仙加油站、深圳市中油润德销售有限公司南海湾加油站、深圳市中油海滨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滨海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正兴南园加油站有限公司14个单位拟补贴项目(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以及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妈港仓码有限公司3个单位拟补贴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业务联系人反馈。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755-22678549;邮箱:nsglk@mee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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