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2024年潮州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其中包含省局下放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和市本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现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8月19日至8月2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单位:潮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电话:0768-2284909
电子邮箱:czszscqj@163.com
通讯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凤新东路市市场监管局7楼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编:521000)
潮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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