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7〕39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通过确定测算工作方法,开展调研测算,科学选定样本,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算计算《宣城市2021-2022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扣除标准》,拟通过公告形式颁布实施,现通过税务网站公布的方式,广泛征集税务行政相对人、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该《征求意见稿》在税务网站上公布期限为30日,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8日,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行政相对人、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于2024年9月18日前反馈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电子邮箱:354426023@qq.com
邮寄地址: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梅溪路302号
邮政编码:242000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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