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部署,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以及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调整情况,我局修订更新了《清远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等,现予公布。
本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并通过市发展改革局门户网站(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fzhggj/)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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