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和《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4〕14号),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经红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红桥区落实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区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程,进一步促进专利资源的高效配置,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激发专利转化内生活力,打造专利转化服务生态,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发展需要,以专利产业化为导向,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益,更好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做到善作善成,助力市区两级“十项行动”深入开展,着力营造我区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建设美丽红桥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实现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发展前景较好的高价值专利企业;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不断提升。
三、 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专利供给质量“强基”行动
1.强化创新源头供给,持续扩大高价值专利增量。秉持“优化增量、转化存量”的理念,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加强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推进高价值专利前瞻性挖掘和布局。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按照我市产业链部署开展科研创新,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关键核心专利布局,形成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梳理存量专利,实施差异化推广。开展存量专利运用现状调查摸底,鼓励科研院所实施专利分类分级管理,对可转化有效专利进行梳理和筛选。指导高校、科研机构组织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依托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进行线上登记入库。采取差异化推广措施,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向企业匹配推送专利技术成果信息,促成供需对接。依托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实现专利转移转化。(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畅通专利转化运用供需对接渠道。按照市级机关部署,组织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路演,组织区域创新主体参加“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开展“校企紧握手”、“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供需对接,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积极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研活动中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开展与企业的联合科研创新,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专利代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支持外埠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发展壮大专利代理机构规模,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提质增效。按照市级机关部署,开展专利申请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鼓励引导专利代理机构落实专利申请前置评审和专利质量管控制度,提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开展专利运用价值“提升”行动
5.落实专利转化评估机制。鼓励支持相关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布开放许可专利信息,加强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许可使用费定价指导、许可后产业化配套服务以及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等相关工作。推动高校、科研机构探索建立和实施以市场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置评估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服务购买机制,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积极引进国内高端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推广实施《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引导评估机构做好企业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促进专利合理定价和价值实现。(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探索多元资本投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融资信贷支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探索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打包质押模式。支持通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专利产业化的资金支持力度。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探索推动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区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专利保险产品,探索推行涉及专利许可、转化、海外布局、海外维权等保险新产品。(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织网”行动
8.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知识产权运营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网络,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协助做好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金融、专利导航、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等服务。依托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专利挂牌交易和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以促进专利产业化为导向的服务理念,聚焦本市、本区重点产业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精准对接服务,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引导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服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利产业化运营活动。支持高校和重点科研机构设立专利转化运用机构,推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0.完善专利产业化促进政策。推动企业加强职务发明规范化管理,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专利成果转化。支持和服务我区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获奖项目的专利申报和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关于专利强制许可的有关规定,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普通许可、开放许可等多种方式实施专利转化,降低企业产业化成本。(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专利赋能”行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11.以专利标准化引领产业发展。推动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 (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指引要求,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水平。增强“使用知识产权要付费、侵犯知识产权要赔偿”的诚信守法经营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专利转化运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能力和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重点产业专利培育与运营。落实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以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智能科技、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为主体,布局和培育能够弥补产业共性技术短板、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组合。鼓励行业领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组织产业园区、金融机构等开展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投资机构,为专利产业化提供金融支撑。开展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有效降低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利试点企业。(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到 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专利转化运用良好服务生态
15.强化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一体推进专利保护和专利产业化。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为我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维权服务,提升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维权效能。(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进重点专利技术在招商中应用。依据获得科技奖和专利奖清单,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将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作为招商引资新优势,推动专利技术优势转化为招商环境优势,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畅通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更好助力区域企业“走出去”。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同保护”建设,为外资企业“引进来”奠定坚实基础,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形成更多专利技术产品。(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牵头的红桥区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研究重要事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对口市级单位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政策、资金支持。加大专利转化运用宣传引导力度,及时发布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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