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引导资金使用分为工作奖励和项目补助,重点支持补短板和创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强的事项(项目),包括入选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的在库项目,纳入《烟台市培育产业链生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突破事项(第一批)行动方案》的工作事项和重点项目,创新型公共服务类平台项目,新评定A级物流企业奖补。
各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市管企业在收到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后,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把关和现场核查等,确保申报事项和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合法性。按照每个区市、市管企业限报1个项目或事项(新评定A级物流企业奖补除外),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的要求,按程序择优确定申报项目(事项),按时限要求报送请示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
请各区市、市管企业于8月30日(星期五)前提交请示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九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规划协调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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