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苏办发〔2023〕15号),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行动方案》(扬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船舶海工产业发展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扬州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意见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以便我们科学决策,感谢您的支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5日;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市工信局军民结合产业推进处;
邮箱:yzsgxj_jmc@163.com;
联系电话:0514-87114085。
附件:
1.扬州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9日
扬州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是制造强国战略的重点领域,是江苏省重点培育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之一,也是我市“613”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苏办发〔2023〕15号),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行动方案》(扬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产业升级焕新、创新能力提升、智能绿色制造升级、强链补链、产业生态提质五大行动,推动我市船舶海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26年,实现“54331”目标,即:产值规模达500亿元,高技术船舶占全省市场份额达40%,船舶海工配套产业占比提升至30%,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30家,创百亿企业1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升级焕新行动
1、推动设备设施更新。鼓励船舶海工企业保障必要的投入,加快老旧装置、生产设施的更新改造。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保护、能效不达标的设备设施,依法依规进行淘汰;对使用年限较长和环保、安全、技术指标落后的老旧生产装备设施,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快装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消除老旧装置工艺风险大、故障率高、噪声大等安全健康隐患。加强造船工艺中使用率较高的切割、焊接、涂装、起重等易耗易损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对基本投入不足,能耗、环保、安全等状况较为落后,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且难以整改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关停退出。
2、发展现代造船新模式。市县联动加强船舶建造管理,加快淘汰船东来料加工、生产粗放、管理不统一的“内河小船厂”模式,引导企业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引入先进制造技术,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快向现代造船模式转变。鼓励造船系统工程技术和成组技术运用,以中间产品为导向,按区域组织生产,推动壳(船体)、舾(舾装)、涂(涂装)等作业在空间、时间上分道有序地开展,实现设计、生产、管理一体化,提高造船工时效率。引导和推进船舶修造企业对照行业的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等标准规范开展达标创建,并逐步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造船能力和企业本质化安全环保水平。
(二)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3、加强技术创新攻关。支持和引导企业深耕自身优势领域,建立技术创新项目库,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鼓励企业主动布局绿色智能船舶前沿方向,积极参与新能源船用动力装备研制,发展以液化天然气(LNG)、甲醇、氨、氢、电池等为动力的船舶建造技术。聚焦高附加值船舶、市场主流船型以及船舶海工关键设备、关键部件等重点领域,支持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制。在船舶电力推进系统、控制系统、化学品船智能液货集成系统、LNG液货船金属管件和低温阀门等关键部件、深海定位系泊绳缆等方面,以更多的“扬州制造”实现国产化替代。
4、打造产业科创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能级企业研发机构,推动中船集团、中远海运、招商工业等行业巨头研发中心与我市龙头企业研发分中心深度融合,提升自我研发设计能力。积极推动引进哈尔滨工程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省内外优势高校院所与我市共建船舶海工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区域性涉海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集群链主企业和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创新联盟,在甲醇双燃料大型船舶、LNG和电池等混合动力汽车运输船、绿色节能散货船、化学品船建造技术和深远海缆、船用吊舱电力推进器滑环系统等领域开展重大任务协同攻关。
(三)实施智能绿色制造升级行动
5、加快智改数转网联。推进大数据、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船舶海工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船舶海工产业设计、建造、供应链等全链条数字化水平提升。鼓励引导船舶海工制造企业与智能设备制造商、软件商和智能制造研发咨询机构携手,探索智能化解决方案,开展5G工厂、智能车间(单元)、数字化应用场景创建,推进数字化设备和软件普及应用,提升船舶分段建造、总组搭载、管舾加工和船舶海工配套生产等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鼓励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开展企业互动观摩学习,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标杆、省级智能工厂(车间),建成国内一流的船舶智能示范工厂。
6、全面推动绿色造船。推广绿色工艺装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进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加快污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工艺装备能效和绿色化水平。加强船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推广超高压水除锈等绿色表面除锈技术,鼓励高固体份涂料、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应用,推进VOCs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全面提升船舶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建立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体系,加强废旧钢铁、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固废、油污水的收集治理水平。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造船体系,打造一批国家、省级绿色工厂。
(四)实施产业强链补链行动
7、开展强链壮企培育。配套产业方面,做专做精船舶海洋电缆、系泊绳缆、海工平台液压升降装置、海上风电装备等优势产品。同时,紧盯产业链短板和缺项,加强船舶电子、船舶新能源动力系统、船用设备、船舶控制系统、智能航行系统、海洋油气资源开发装备、海上作业平台等关键环节的配套补链,招引配套企业,加快做强做大配套产业。船舶制造方面,鼓励企业聚焦散货船、滚装船、中小型化学品船等市场细分领域“深耕细作”,错位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船舶制造业单项冠军。开展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培育1-2家链主企业和一批配套能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大中小企业产业链协同、供应链融通发展。到2026年,力争亿元以上规模企业达30家,其中百亿级和50亿级企业各1家,创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
8、加快产品提档和优化迭代。顺应船舶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趋势,支持船舶总装企业开发高附加值船型,加快三大主流船型(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和特种船型的新能源改造及智能化升级,推出一批LNG、甲醇、氨燃料、氢燃料、纯电动等新能源动力的远洋、江海直达及内河船舶新品,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引导企业精耕船舶海工细分市场领域,形成独特优势,打造品牌价值,推动品牌船型谱系化发展,实现由船东主导的“卖船台”模式向船企主导的“卖品牌船型”模式转变。支持企业申报“首台套”、新产品鉴定、江苏省船舶行业优质“品牌”产品,打造更多的扬州船舶海工系列精品。鼓励引导配套企业对标高端船型的技术基础和技术标准,提高配套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打入国内外船舶总装龙头企业的供应链体系。
(五)实施产业生态提质发展行动
9、推动造船产能提质增效。坚持长江生态大保护总基调,强化国土资源利用、环保、安全等综合评价约束和倒逼机制,实现沿江、沿河生产资源高效利用和造船产能提质增效。加快沿江船舶产业整治提升,对违法违规占用长江岸线、土地及安全、环保手续不全、租赁场地造船且长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低效产能,依法推动关停退出。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和本地央企,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淘汰置换落后产能,盘活合法闲置资源,真正实现“腾笼换鸟”“腾鸟换凤”,使沿江船舶产业带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水岸”。巩固内河小船厂整治成果,结合“水运江苏”建设及江苏省内河船舶维修保障点布局,探索引入优质资本,高起点规划建设江都内河船舶产业园和船舶维修中心,提供综合性服务。
10、推动船舶海工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船舶海工产业总体布局,加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放大产业集聚效应,提升船舶海工特色地标产业知名度。提升江都、仪征、广陵沿江船舶产业园建设水平,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产业保障能力,着力解决沿江船厂办公生活场所不足、职工就餐难等实际问题。以园区龙头企业为引领,吸纳产业链供应链优质企业落户,促进配套企业集聚,形成研发、设计、船舶配套、船舶创新产品孵化、人才公寓、综合服务中心等业态集聚的园区。加大沿江船舶产业园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力度,实现现代工业园区与美丽乡村建设和谐共生。推进高邮、邗江、市开发区船舶海工电缆,宝应船舶系缆绳,市开发区船舶电子等船舶海工特色产业集群做强做大,争创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613”产业体系挂钩工作专班制度,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调动和发挥重点承载园区(乡镇)、链主企业和重点企业、行业专家智库、科技创新载体、行业协会等作用,着力推进产业链招商、重大项目建设和核心技术攻关,常态化开展产业运行监测、技术支持、安全环保指导监管、要素保障、协调咨询服务等工作。加强实施意见的组织落实、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
对船舶海工领域拟新建的重大项目实施市、县部门联合会商制度,对其生产条件、技术工艺水平、安全环保水平、土地岸线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二)加强政策引导。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产业科创政策,用好用足市级政策,加强政策宣贯和辅导,支持船舶海工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网联、核心技术攻关、首台(套)装备研制等,加快企业转型发展和产品升级换代。加强产业链配套支持,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对形成一定销售规模的关键环节配套产品进行奖励。用好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各项政策,联动打造通泰扬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加强服务保障。加强跨区域海事监管服务协作机制,构建水上交通一体化组织指挥体系,为船舶和海工装备下水、舾装、试航提供全方位安全保障。支持中国船级社扬州检验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为扬州船舶海工产品检验提供便捷化优质服务。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基于船舶海工产业特征和企业经营状况、市场订单等,采取适当的利率和保险费率,加强在建船舶和海工装备抵押融资支持,为船舶海工产业企业提供更多金融创新产品。分产品领域和区域开展省内外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洽谈,为船舶海工制造总装企业及配套企业牵线搭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协同融通发展。
(四)加强人才引培。以高层次产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开展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引培工作。面向船舶海工优势学科的重点高校,招引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专业人才。引导本地高校开设船舶海工相关专业,强化产业科技与专业人才支持。推进产学研人才互通,鼓励通过科研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等研发资源引导,培育关键技术领域的中青年领军人才。推动我市高职院校、技工学校与船舶海工企业合作,扩大新型学徒培养规模,“订单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一线技术熟练工。发挥企业实训中心、技能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各类培训载体作用,构建多主体的职业技能人才供给格局。
关于《扬州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加快推动我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苏办发〔2023〕15号),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行动方案》(扬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船舶海工产业发展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扬州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是制造强国战略的重点领域,是江苏省重点培育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之一,也是我市“613”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链。中央、省和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船舶海工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苏办发〔2023〕15号)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行动方案》(扬发〔2023〕58号)等文件中都将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集群作为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并明确了发展方向和相关要求。
船舶海工产业是我省和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为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新能源船舶发展,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发〔2022〕53号),2023年9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苏工信国防〔2023〕398号)。2022年11月,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省工信厅专门印发了《江苏省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推动通泰扬三地联合打造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今年6月份,市政府研究开放型经济重点工作专题会议指出,造船业一直是扬州的优势产业,船舶进出口已成为我市外贸稳增长的重要支撑,但我市船舶产业发展还存在产业链条单薄、产品附加值偏低等短板和不足,下一步要加快推进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快推动我市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领导要求,市工信局起草组充分吸收了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球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我市产业实际情况,并征集了局内部有关职能处室的意见和建议,于7月末完成了实施意见初稿。8月上旬,在初稿基础上,我局又征求了扬州海事局、扬州市船舶商会、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新大洋造船等链主骨干企业及产业集群专家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总体目标部分明确了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力争到2026年,实现“54331”目标,即:产值规模达500亿元,高技术船舶占全省市场份额达40%,船舶海工配套产业占比提升至30%,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30家,创百亿企业1家。
主要任务部分提出要实施产业升级焕新、创新能力提升、智能绿色制造升级、强链补链、产业生态提质五大行动及其10条相关措施,推动我市船舶海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保障措施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政策引导、服务保障、人才引培等方面提出了落实各项任务的保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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