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济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充分利用驻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深化市校融合发展,推动科创济南建设。根据《<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相关扶持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驻济高校、科研院所。
驻济高校是指驻地在济南市,纳入高等院校管理且具有全日制在校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学院、高校分校区、研究生培养机构、成人高校、技师学院等办学机构。对于符合以上支持条件的科研院所可参照执行。对于尚在协议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待协议期届满后参照执行。
二、申报内容
2023年度获批的牵头或参与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获批的牵头建设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
(一)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电话:51708803)
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二)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51703105)
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三)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电话:51708811)
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四)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联系电话:51708231)
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线下申报,需提交申请书(附件1)、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简单装订),由高校院所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刻录光盘连同纸质材料安排专人报送(不接收课题组人员自行报送),分别报送至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处室。
四、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①申请单位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违反科研诚信事项等。
②尚在支持协议期内的新型研发机构。
③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且连续两年研发费用统计填报为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3.高校院所出具的推荐公函电子版(word格式与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文档)、纸质材料各一份。
4.涉及国家级人才工程等保密事项的证明材料,严禁在系统内上传或在互联网传输,将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式一份(密封),由高校院所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报送。
5.时间要求。项目线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银虎高庆涛
电话:5170881251708843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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