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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科研工作者经费自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0:57:37 发布部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现组织开展 2024年度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承担单位需为依法在韶关市境内注册、财务及单位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单位。单位信用良好,且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驻韶部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亦可申报。

  (二)项目组成员本年度只能申报此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一人,如有参与单位合作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为两人,且一人为参与单位人员。

  (三)项目申报须填写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以及资金补足承诺函(均可从系统下载模板),本次申报的项目均无资金支持,申报单位经费自筹补足。

  (四)项目绩效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项目承担单位,且论文需标注“由2024年度韶关市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支持”。

  (五)2023 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g,请使用火狐浏览器,首次访问请删除浏览器缓存)。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组人员或项目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组人员有市级及以上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领域科技计划项目3项(含)在研或1项(含)以上逾期1年未结题验收的(以2024年7月31日计算)。

  2.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的。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二、申报流程

  (一)注册。各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及单位信息更新;新注册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注册单位申报并审核注册单位信息。

  (二)申报。单位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申报账号开设权限;由管理员账号为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7:00 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审核,逾期不再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韶关高新区、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00 时。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 9月25日17:00 时。

  (四)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 9月28日17:00 时前报送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汇总。由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0日17:00 时前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件、推荐函以及2024年度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经费自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科技局社农科,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版)发送邮箱。原则上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五)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及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竞争性择优立项。

  三、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1.院校机构科研工作者项目,重点支持韶关学院、松山职业技术学院等开展基础理论研究、软科学、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教学教法研究(含特殊教育)等项目。

  2.医疗机构科研工作者项目,重点支持针对人口与健康、疾病防治防控、治未病等领域进行探讨研究和新技术应用等项目。

  3.其他单位科研工作者项目,重点支持驻韶部队、公益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科研工作者自身专业特长,开展相关基础理论研究、软科学、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项目。

  (二)考核指标

  结合项目实际,自行拟定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 1项研究成果及形式(新产品、专利、论文、标准、培养或引进人才等)。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需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项目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乡镇级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学历不做具体要求。项目组人员总数不超过 5 人,且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四)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

  项目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周期2-3年。项目经费自筹。

  (五)项目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监督、绩效考评抽查等相关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立项项目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绩效考评、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待受理纸质材料时可下载并打印;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2. 申 报 单 位 信 用 报 告 ( 信 用 中 国 网 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4.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5.项目组成员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入职不满 3 个月的成员需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并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最少 1 个月);

  6.申报指南中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资金补足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8.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注:1.上述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时上传至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附件材料中。打印纸质材料时,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纸质材料请附上目录,并按以上顺序用 A4 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请在书脊注明2024年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2.对于附件材料 1-3,高校、三甲医院及驻韶部队可统一只交 1 份,但需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并说明用于本次该单位申报的全部项目。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无关材料不予评审。

  五、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 韶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吴铭栋,0751-8280308

  2. 浈江区科技局:何盛安,0751-8313828

  3. 武江区科技局:张 玲,0751-8638228

  4. 曲江区科技局:胡 杰,0751-6667218

  5. 乐昌市科技局:赵洋飞,0751-5572905

  6. 南雄市科技局:杨立,0751-3820205

  7. 仁化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李杰英,0751-6800806

  8. 始兴县科技局:巫玉伟,0751-3322209

  9. 翁源县科技局:蓝玲敏,0751-2872432

  10.新丰县科技局:王刚,0751-2251925

  11.乳源瑶族自治县科技局:付晓媚,0751-5386526

  (二)韶关市科学技术局:林海滨,程前进;电话:8775040,8778883;邮箱:snsk8775665@163.com。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2 号市科学技术局社农科。

  (三)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邓韶泉0751-8610771。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4年度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经费自筹)推荐汇总表.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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