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重点领域培育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工作方案》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2年度深圳市重点领域优秀社会团体和优秀团体标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3—29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5-83070636。
特此通告。
深圳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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