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141号),下达我市资金894万元。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8月15日至8月21日。对公示项目和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的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该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者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拟安排计划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5日
(联系方式:郑佳蓉,2808563)
附件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拟安排计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县区 |
拟安排资金(万元) |
1 |
储能型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线扩产项目 |
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仲恺区 |
893 |
小计 |
893 |
|||
2 |
工作经费 |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直 |
1 |
合计 |
894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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