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牵引单位:
近期,我局开展了2个批次的数字化产品集中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发现入选清单的产品数量较少。根据各牵引单位反馈,由于准备时间短和每个产品须绑定一个样板项目,各生态联合体数字化产品能符合申报要求的产品少。为进一步丰富产品清单,现决定开展第3批数字化产品申报工作,本次数字化产品申报不要求有样板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纺织服装、塑胶、五金制造、食品加工四个细分行业,涉及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关键环节的单个或多个应用场景,由入选揭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引单位申报提交数字化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数字化产品须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特征,产品成熟度高,定位清晰,改造工期短,运维便利,已有应用案例,得到用户好评,复制效应明显等。
(二)申报的数字化产品能有效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改造完成后企业数字化水平评定依据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
三、评审流程
(一)提交材料。以数字化牵引单位为申报主体(提交的产品来源于“1+1+N”产业生态联合体),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资料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
(三)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开展产品评审,每个产品单独申报、单独评审。
(四)公示确认。评审结果将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揭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目录。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产品评审采用集中书面评审方式,评审后得分60分以上产品的方可纳入产品清单,其中,60-80分为良好,80分以上为优秀,仅供工业企业选择产品时参考。
(二)揭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分为精选层和基础层,有样板项目的入选产品划为精选层,无样板项目的入选产品划为基础层,精选层和基础层的产品奖补规则一致。
(三)本次申报以牵引单位为申报主体,各牵引单位将申报书(纸质一式5份和电子版)及汇总表(附件2)于8月20日之前报送我局。(可EMS邮寄,地址:揭阳市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606室,电子档命名为“企业全称-揭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申报书”。)
(联系人:王挺,电话:0663-8768232;邮箱:jy876823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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