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审查,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度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市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提请市政府对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2024年度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 时间 |
1 |
编制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35年) |
市交通运输局 |
第三季度 |
2 |
编制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
市发展和改革委 |
第三季度 |
3 |
编制南通市加快建设农业强市规划 |
市农业农村局 |
第四季度 |
4 |
编制南通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
市文广和旅游局 |
第四季度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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