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区科创局拟对新认定的2023年区级创新平台进行扶持,现予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扶持项目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科室(创新平台科):0755-84097653
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28948838
传 真:0755-28948000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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