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3〕12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资助和项目入库的申报通知》(中市监〔2023〕343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中市监〔2024〕3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类、项目类)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经费将于合同正式签订后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下达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和有关要求专款专用,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请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郭德轩、罗嘉涛,联系电话:8823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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