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现副中心区域内重点领域车辆基本电动化、降低城市交通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量,在“十四五”期间加快本区机动车新能源化,划定重点区域探索建立清洁运输示范区,重点区域内公交、出租、旅游、环卫等领域基本实现使用新能源车运输,推动交通领域“碳中和”进程,为保障清洁运输示范区政策顺利出台,聚焦政策落地,特制定《通州区推动清洁运输示范区实施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制订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4〕241号)和《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政发〔2024〕7号)的部署要求,以实现副中心区域内重点领域车辆基本电动化、降低城市交通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行政办公区、文化旅游区(部分)、运河商务区(部分)探索设置示范区域,提出示范目标。
二、征求意见时间及提出意见方式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11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1.意见反馈渠道:tzjtjywk@163.com
2.其他说明:提出的意见需详细列举意见理由及依据
提出意见的单位、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并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
三、意见处理程序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内提出,我们将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对《通州区推动清洁运输示范区实施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四、本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通州区交通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朝大街310号
联系电话:010-81568462
电子邮箱: tzjtjywk@163.com
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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