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推动厦门市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为我市双向贸易投资发挥积极作用,依据《厦门市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管理考核办法》(厦商务〔2024〕152号),现将厦门市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别(地区):我市重点投资贸易国家或地区
二、申报时间:不限
三、申报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三份及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607C对外经济合作处,电话:2855892,2855895;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wj_wjtgac@xm.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真实性
申报单位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二)设立后管理工作
联络点经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批设立后,将按照《厦门市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特此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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