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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创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38:22 发布部门: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区工信局: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吸引在外人才回临创业,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在外人才回临创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需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10年(含)以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3%。

  (三)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专注核心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0%以上。

  (四)企业上2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

  (五)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含)以上或拥有有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含)以上或拥有有效软件著作权6项(含)以上。

  (六)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七)节能、环保和安全等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企业提供虚假信息的、近2年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受到处罚的、近2年有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九)对青年人才创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拥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进行优先支持。

  二、申报方法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2024年度创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书》,并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后报市工信局。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严格把关,于8月1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一份)、经过核查的推荐汇总表(一份)、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一式三份,胶订)的纸质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以上材料均需报送可编辑的电子版和原件扫描加盖公章的PDF版)。对申报企业2022年以来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要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

  联系人:陈维诜陈文静

  联系电话:8726915

  电子邮箱:lyjmwqyk@163.com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度创业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2:推荐汇总表.xlsx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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