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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33:23 发布部门:宿州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县(区)科技局,市管各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推动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发〔2024〕8号)精神,经研究,启动实施2024年度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坚持“四个面向”,围绕“5512”产业工程及未来产业“最紧急、最紧迫”问题,广泛征集技术需求,经研究后形成宿州市2024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包括基础研究专项、重大专项、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统称为“乐天”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没有的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较高,财务状况较好。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性质的,须提供2021—2023年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数据与系统一致;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等事业单位及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的,须提供202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或统计部门研发统计报表),军事单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发投入材料。

  3.适当放宽申报单位市级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同一企业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对同一项目领域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向一个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4.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5.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6.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7.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鼓励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主持人。

  8.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9.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伦理规范和伦理审查标准。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10.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联合惩戒名单。项目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应就单位及个人的科研及社会信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初审,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11.除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外,其他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市、县区(园区)分别不超过20%的比例共同支持。项目立项后,市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12.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本次项目申报为线上申报,请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输入网址:https://www.ah-szkj.com/#/login,进入“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系统相关问题可加入QQ群咨询,群号:178063783)。

  项目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8月12日,关闭时间:2024年8月31日。

  (二)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4年9月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并于9月4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及推荐名单统一报送至宿州市科技局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待业务科室初审通过后再行通知报送。

  四、联系方式

  人才智力引进与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杨夫杰 3022079;13305675066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周军洋 3060062;18055777976

  高新技术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苏 娜3022482;18055777855

  协同创新与对外科技合作科:

  李 黎3022058;18155728008

  综合计划科:

  段大鹏 3025760;18133224988

  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交流群:

  QQ群号码:178063783

  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宿州市2024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与项目申报人).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操作说明.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aoqing)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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