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引进人才,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哈发〔2023〕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哈科联规〔2023〕2号)规定,对我市“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全职引进年薪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予以补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1.引进人才的单位为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
2.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为2023年3月10日以后从埠外(含境外)引进,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上年度年薪达到50万元及以上(年薪指年度工资薪金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固定收入,各级财政给予的资助和奖励以及其他一次性收入不计入其中),在哈市缴纳社会保险,并缴纳完成年度个人所得税。
3.已在其他部门申报并受理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标准
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给付引进人才年薪的30%,对引进人才予以补贴,每位人才最多连续补贴三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引进人才补贴申报书》;
2.佐证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年薪、社保、完税等证明材料;
3.报送纸质文档1份,并将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材料报送
(一)受理时限
申报单位于8月16日前报送至指定受理部门。
(二)受理部门
引进人才需按所在单位类型向指定受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受理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1.“独角兽”、“瞪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人才向市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独角兽”、“瞪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人才向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3.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不含“独角兽”、“瞪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进的人才向市委金融办提交申报材料,上市公司指注册地在我市的A股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以黑龙江省资本市场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五、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
联系人:韩佳,82363760;邮箱:kjjgyc@126.com
2.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王鹏赟,86776213;邮箱:zxqyfzzdc@126.com
3.市委金融办协调处
联系人:高翀,84664147;邮箱:harbinzb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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