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承担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省科技创新创业载体运行情况和绩效,我厅拟开展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获得立项支持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详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
采取各承担单位绩效自评和随机抽取部分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绩效自评
请各承担单位于8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按照创新创业载体名称命名,反馈至指定邮箱,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现场复核
我厅将于9月抽取一定比例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现场复核,具体时间和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跟踪指导,督促指导各承担单位于8月30前反馈绩效自评报告。
(二)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积极配合,及时反馈自评报告(含附件),并对相关数据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省科技评估中心余龙海 伍盛兰
联系电话:0851-84133120、15286020743、15185324519
邮箱:747605914@qq.com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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