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科规〔2022〕3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就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2023年度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奖励性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专项审计报告中必须附上转化成果销售发票清单,且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补助经费实行年度预算总额限制,如核算的奖补金额超出2024年度预算,奖补金额将根据当年预算乘以一定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三)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关后补助申请表,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南宁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南宁市科技局成果科。若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寄送。
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21日,逾期不申请或未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
二、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联系人:罗 湘
电 话:0771-5533816
邮 箱:nn5533816@163.com
地 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政府大楼10楼11016号房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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